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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2010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
[来源:亚威燃气人才网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 |
民主测评,全方位了解考察人选情况。 6、录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拟录用人选出现空缺时,在考察体检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研究生学历录用计划出现空缺时,可等额转入本科生录用计划。省委组织部统一向社会公示拟录用人选,公示期为7天。根据公示结果,各单位与拟录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选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学生本人不得另找工作。 四、安排使用 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选调生的工作单位和岗位。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到乡镇(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市直综合部门,先到基层挂职锻炼1年。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选调生,安排到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或其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工作。 拟录用人选档案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转送到有关市委组织部。档案逾期未到的暂缓报到。如档案记载与考生填报信息不一致,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调生工作单位确定后,省委组织部办理选调生和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的选调生(不包括博士)2年内须在乡镇街道、基层政法部门工作。 特别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生考录工作全过程。对报考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山东选调生网”(www.sdxd.gov.cn)为本次考试的指定工作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将在该网站发布。 本文来自: 全国招聘会信息网(www.zph.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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