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责任,企业应通过内部守则规定反歧视问题;针对可能存在的“隐性歧视”,应规定举证责任倒置,即由企业负责证明其在招聘过程中不存在歧视,如无法证明则推定企业实施了歧视。
“制度的构建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形成合力。”蔡定剑教授说。
反歧视运动:“喜忧参半”
“我本人2005年投身于反歧视运动,并将之作为自己的事业。我认为,中国社会的变革,缺失的正是机会的平等。”在回应财新记者的提问时,蔡定剑教授用“喜忧参半”四个字评价了五年来的反歧视运动。
“人权保护的历史,就是不断反歧视的历史。对于世界各国来说,反对不平等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五年来,我国出台了《就业促进法》,一些部委也下发了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这体现了政府对反歧视工作的重视和作出的努力。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存在的问题,本次调查发现,四成多的大学毕业生在求职时受到政府机关的歧视。企业尚且可以用‘效益’来做借口,而政府机关这么做则是没有毫无道理的。这正是我所忧虑的地方。”
调查报告指出,公平的就业机会是每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社会平等的起点。国家机关和国有机构的职务更应平等开放,带头禁止任何招聘中的歧视行为。
据悉,反对就业歧视是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近年来一直致力的公益活动。今年四月份,该所曾发表《国家公考员招考中的就业歧视状况调查》,引起广泛关注;同时,该所还两次发起了面向媒体的反歧视法律知识培训,以更好地发挥媒体对改变社会观念、偏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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